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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老師分享(785): 外判制度

  逾百名貨櫃碼頭外判工人不滿承辦商未有回應加薪訴求,於 2013 年 3 月 28 日早晨在葵涌貨櫃碼頭發起罷工及闖入碼頭範圍堵塞道路抗議,要求與和黃旗下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 (HIT) 直接對話,並提出加薪兩成,期間一度與保安員推撞。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強調事件屬外判工人與承辦商之間的糾紛,拒絕與工會談判,又指工會行為形同「堵塞機場禁區」,嚴重影響碼頭運作。工會不滿資方推卸責任,決定通宵抗爭。   職工盟屬下香港碼頭業職工會,於 3 月 21 日 已指多次要求四大貨櫃碼頭公司及轄下外判承辦商加薪,但一直未獲回應;至本周初,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宣布,與外判商商討後,今年七月起外判員工加薪百分之五,但工會拒絕接受,指工人多年來未獲加薪,堅持要求加薪一成半至兩成。   逾百名碼頭外判工人包括吊機操作員、裝卸貨物工人等, 3 月 28 日早 晨七時許在葵涌貨櫃碼頭六號碼頭外罷工抗議,要求直接與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及外判公司對話,並提出將工人時薪由 54 元增至 67 元。期間工人不滿公司拒絕談判,衝入六號碼頭範圍內對出迴旋處道路上靜坐堵塞道路,更一度與保安員推撞,五名保安員受傷送院。警方將事件列襲擊案處理。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董事總經理強調,外判工人並非由該公司直接聘用,事件只是承辦商與工人之間糾紛,批評工會行動不負責任,嚴重影響碼頭運作,違反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的安全防衞法規定,已將事件通知警方及海事處。他指,外判工人月薪由 1997 年的 17,000 多元增至現時 21,000 多元,今年七月再加薪,並非毫無調整,強調公司已責成承辦商提供合理薪酬。   工會總幹事批評公司推卸責任,「外判公司吞食了幾多無人知,希望同公司及外判商一起坐下來商討」,工會表明會通宵持續行動。海事處發言人稱,據碼頭公司指,事件並無影響港口運作及船舶安全,安全防衞法則不適用於今次工業行動。   這次工潮一直持續抗爭 33 日 , 到 5 月 1 日「勞動節」 , 勞資雙方仍然未能達成協議 , 這事件再次反映外 判 制度在香港所帶出的嚴重問題。 香港在過往 30 年來 , 外 判 制度越益盛行 , 由政府部門到大、中、小工商企業 , 以至非政府組織 (NGO), 包括大專教育機構 , 均採用外 判 制度 , 把不同規模的生產、後勤、服務的工作外 判 給其他

游老師分享(784): 視線30秒

  獨留兒童墮樓血的教訓, 2013 年 4 月 30 日 又在屯門重演。山景邨一名 3 歲女童,當天下午祖父趁她在家睡覺,竟然離家往接另一孫女放學,豈料其間女童疑被雷聲驚醒,見不到家人後取來矮膠凳踏腳,爬上廚房洗衣機上,靠近窗口眺望家人,結果又因為另一疏忽沒有將窗花鎖好,女童失足由 20 樓直墮樓下重創,送院搶救無效。祖父回家驚聞噩耗悔疚不已,傷心過度送院治理。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 3 歲女童缺乏面對危機應變的能力,當她醒來獨留在家,慌亂下會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分一秒都不可以留低小朋友一個人在家。」何愛珠又稱,事件中的祖父需兼顧兩孫女起居生活,可能分身乏術;至於家中窗花更應確保已鎖好,以免兒童攀爬出事。   在同一天上午 , 住在我的寓所一街之隔的兒媳外家突然發生事故 , 她要馬上趕往醫院 , 剛好我太太在家 , 兒媳立即帶同我們 20 個月大的孫女兒來我們家 , 交托給嫲嫲照顧。 原本與太太約定下午四時半往金鐘我的港大專業進修學院辦公室接我下班 ( 自 2006 年我腦出血嚴重中風傷殘之後 , 離家外出需要太太陪同 ), 但正在我家中午睡的小孫女 , 本可以留給我家的印傭看管 , 但我太太仍然不放心 , 待下午四時半確定兒媳正在返回我家接回小孫女 , 他才離家往金鐘接我下班。   所以照顧嬰幼兒一點都不能鬆懈 , 特別是剛學會步行的幼兒 , 不要說獨留在家 , 甚至乎一分鐘都不能夠離開父母或看顧者的視線。 1982 年 11 月某天 , 當我的長子 7 個月大的時候 , 我太太把兒子平放在我們的睡床上 , 她想出客廳裡拿點東西 , 剛剛離開睡房 30 秒 , 便聽到兒子大哭 , 她馬上走入睡房 , 發覺兒子已經從我們的睡床上跌落在地上 , 幸好安然無恙 , 感謝天主 !   ( 部份內容摘錄自蘋果日報 2013 年 5 月 1 日 )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 全文字數 : 717)   19/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