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8, 2026

游老師分享(1220): 徙置大廈

 

120呎如何住一家人?第一代公屋…….

 

1954年,一個有5名或以上成年人的家庭,在石硤尾第一代Mark I徙置大廈,可能只獲編配約120平方呎。 120呎大概只是今天一間細房加少少空間。但當年真正難以想像,還說不細。

 

這嗰120呎根本冇廚房、冇浴室、冇私人廁所。 要理解第一代公屋如何住,不可以只望入房門。因為這代人的生活,有一大部份截其實在門外。

 

故事由1953年聖誕夜開始, 石硤尾寮屋區一場大火,令逾5萬人失去家園。政府之後興建徙置大廈安置災民及其他寮屋居民。1954年,首批8幢六層高Mark I H型大廈落成,美荷樓就是其中之一。那批樓的目標非常直接:短時間內安置大量無家可歸的人。

 

一幢大廈有384個小室,可以住超過2,000人。沒有升降機,兩邊長翼塞滿背靠背的房間,中間再由一條橫翼連接,成個平面望落就似一個英文字母H。 所以第一代徙置大廈最先提供的,是一個可以鎖門、遮風擋雨的房間。 今日住宅應該有幾多功能,當時根本未有條件一次過放進去。

 

房委會官方歷史資料寫得好直接:有5名或以上成年人的家庭,要擠在大約120平方呎的房間。 另一份房委會資料就以五人家庭計,面積約11平方米,即約118平方呎。 房裏面沒有廚房、浴室,亦沒有冇私人廁所。

 

即是一扇門後面每個小室,要承擔一家人最私人、最核心的生活;但煮食、沖涼、洗衫、去廁所,全部要行出門口。 「屋企」的界線,因此與今日完全不同。

 

公共走廊其實是Mark I生活最重要的空間之一。 居民在自己門口煮飯、洗衫、晾衫。兩翼中央的橫翼設公共廁所、浴室、水龍頭和洗衣設施。美荷樓的歷史資料更記錄,每層有兩個水喉位和六個公共沖水廁所。 即是朝早刷牙、拎水,夜晚煮飯、洗衫,鄰居之間幾乎不可能完全互不相干。 房委會保存過一位石硤尾舊居民的回憶:大家會拿着自己隻飯碗出走廊食飯,甚至互相分享餸菜。

 

這種鄰里關係當然不代表人人都浪漫、人人都相處得好。更實際的原因是:當私人空間細到某個程度,生活自然會向公共空間溢出去。 條走廊,某程度上就是成層人的共同廚房、飯廳和前院。 再望闊少少,連一個家庭的日常功能,都散於成棟大廈。 地下房間好多時間會變成商舖或者工場,有啲位置做診所、托兒所等社區設施;天台就曾經交給志願團體開學校或者兒童會。 所以對一個住Mark I的小朋友來說,返屋企、買東西、落街玩、甚至上天台返學,可能全部都圍住同一棟樓發生。 一個120呎單位本身容納唔到一個家庭所有需要,於是整座徙置大廈、走廊、樓梯、天台同地下,合埋先成為真正的生活空間。 之後幾十年,公屋設計其中一條很清楚的發展線,就是將原本放在公共空間的生活功能,一件一件搬返入單位。

 

60年代的Mark III至VI陸續出現。由Mark IV開始,單位已有獨立廁所。 到70年代,房委會改建部分舊Mark I,把背靠背兩個小室之間的牆拆走,合成較大的自給單位,加入獨立廁所;向外的公共走廊亦圍起,變成每戶自己的露台和煮食空間。 由「有一間房遮頭」,去到「單位內有自己的廁所、有自己煮食位置」,其實正正是香港公共房屋幾十年演變的一個縮影。 今日再望120平方呎,最值得記住的未必只是「以前住得幾細」, 而是以前所謂一個「家」,有一半功能其實放在門外;隨着生活要求改變,住宅設計先慢慢將那些功能收返入每一戶。

 

如果你或者屋企上一代住過H型徙置大廈,你最想留下那一個生活細節?是走廊煮飯、輪候公共廁所、拎水洗衫,還是成層鄰居一齊生活那種感覺?

 

(本文部份內容摘錄自:2026年10月5日「觀世界」文章。)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全文字數: 1,397)

08/10/2026

Wednesday, October 7, 2026

游老師分享(1219): 孫中山的原配

 

1884年盧慕貞嫁給孫中山.  婚後聚少離多31年 1915年她在離婚書上只留下了一個字…….

 

翠亨村的夜很靜。 新房裡的油燈已經燃了大半,盧慕貞坐在床沿,第一次真正仔細看清眼前這個將要與自己過一輩子的男人。 按照當時的婚俗,這樁婚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個年輕人在成婚之前並沒有今天所說的自由戀愛。孫中山故居紀念館的大事年表記載,孫中山在1884年5月與盧慕貞結婚;該館另一份盧慕貞傳略則記為1885年5月,現有官方資料本身存在一年差異。可以確定的是,兩人成婚時都還非常年輕。

 

那一晚,盧慕貞大概不會想到,自己往後幾十年的婚姻,真正等來的不是朝夕相處, 而是一封又一封從遠方寄回來的信。 婚後不久,孫中山便再次外出求學。1886年,他到廣州學醫,次年轉入香港西醫書院。1892年畢業後,又先後到澳門、石岐和廣州行醫。從結婚開始,夫妻二人的生活便很少真正安定下來。 臨走時,盧慕貞站在門邊: 「路上當心。」 孫中山收好行李,停了一下說: 「家裡辛苦你了。」她只回了一句:「應該的。」

 

這些話沒有可靠史料能證明是兩人的原話,卻很接近盧慕貞此後幾十年的生活——孫中山長期在外,她留下來操持家務、照顧老人、撫養孩子。孫中山故居紀念館對她生平的記載,也把這幾件事放在她婚後生活最重要的位置。(孫中山網站)

 

1891年,兒子孫科出生。 之後,兩個女兒孫娫、孫婉也陸續來到這個家庭。盧慕貞一共為孫中山生下一子二女。 孩子小時候,父親常常不在身邊。 「阿爸什麼時候回來?」 如果孩子真的這樣問過,盧慕貞能給出的答案恐怕永遠只有等待, 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

 

有時候一封信幾個月才來一次, 有時候剛剛聽說丈夫到了某個地方,再收到消息時,人已經去了另一處。 她沒有受過多少新式教育,也不像孫中山那樣熟悉外面的世界。兩個人的生活越走越遠,可家庭裡最瑣碎的事情——老人病了,孩子長高了,衣服短了,家中缺什麼——仍然全部落在她身上。

 

1895年,孫中山策劃的廣州起義失敗後離開中國。 這一次,連留在家中的盧慕貞也不能再安穩生活。她帶著孩子和孫中山的母親,在他人護送下離開家鄉,前往檀香山投靠孫眉。 也就是說,她並不是完全站在丈夫人生之外的一個「傳統妻子」。 丈夫的選擇,同樣改變了她和三個孩子的生活。 只是孫中山在外面留下的,是一次又一次公開的歷史事件。 盧慕貞留下的,更多是另一種沒有那麼容易被看見的生活。 照顧老人、 養育孩子、搬家、等消息、再等下一封信。

 

1915年,這段維持了大約30年的婚姻,終於走到了另一個轉折點;  那時,孫中山已決定與宋慶齡結婚, 他派人到澳門找到盧慕貞,並在信中說明自己的打算。 後來流傳最廣的一段記述中,盧慕貞在了解情況後說:「我確實幫不了手,我學識唔夠,更唔識英文,我又纏腳,行動也不方便,我怎樣可以幫助先生呢?」 隨後,她在文件上寫下一個「可」字,並按下指印,同意與孫中山解除婚姻關係。這段敘述見於相關地方文史資料;孫中山故居紀念館則確認,1915年9月盧慕貞赴日本與孫中山協議離婚,  一個「可」字, 結束了三十多年婚姻。 如果只看到這裡,很容易把它寫成一個女人被丈夫拋下的故事。

 

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離婚後,孫中山仍負擔盧慕貞的生活費,也透過她處理和接濟家鄉事務;盧慕貞遇到事情,也仍會徵詢他的意見。孫家後來依然把她視為家族中的長輩。孫中山故居紀念館目前甚至仍收藏著1915年、1916年孫中山寫給盧慕貞、涉及匯款和生活費的信件。 所以,他們的夫妻關係結束了, 三十多年共同形成的家庭聯繫,卻沒有完全消失。1925年孫中山去世後,盧慕貞仍繼續照顧孫氏族人、處理家鄉事務。此後她長期生活在澳門,直到1952年去世,享年85歲。

 

從年輕時嫁入孫家,到最後成為白髮老人,她活了比孫中山更長的歲月。如果再回到兩人成婚的那個晚上,真正讓人感慨的,或許不是一個少女第一次看見丈夫時究竟想了什麼, 而是她當時不可能知道:這個男人後來大部分時間都不會坐在自己身邊。 她的一生,也不是守著丈夫過完的。 她守的是老人, 是孩子; 是那個丈夫常常不在、卻始終需要有人撐住的家。

 

三十多年後,當孫中山要開始另一段婚姻時,她沒有把這個家拖進一場更大的爭執, 只在紙上留下了一個字 -- 「可。」 這個字很短。 可從1880年代翠亨村的新婚之夜,到1915年的那枚指印,中間隔著的,是一個女人三十多年的婚姻。 有些夫妻的一生,是天天生活在一起, 盧慕貞和孫中山不是, 他往外走了大半生; 她則用了大半生,把他走後留下的那個家。

 

(本文部份內容摘錄自:2026年10月5日「觀世界」文章。)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全文字數: 1,806)

07/1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