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某鄉鎮一位太太分享了以下的經歷:
一樓天天傳出孩子聲嘶力竭的哭聲,我實在忍不住敲開了102家的門,敲了很久也沒有人應答,就有孩子的哭聲,我只能回家。晚上我吃完飯,我出去送垃圾。發現一樓的廚房有人在做飯,垃圾我也不顧得扔了,趕忙放在路邊的草叢,去敲一樓鄰居的門,這次很快就有人很開門,我說:你家孩子怎麼天天在家哭,也不好好哄孩子。
女鄰居連忙道歉說:「實在不好意思,我媽癱在床上,孩子兩歲多,可能想下床玩,外婆看不了,不讓孩子下床玩,害怕有危險,孩子就在家里哭鬧。」
我說:「兩歲多的孩子正是好動的年紀,你怎麼能拘著孩子不讓孩子跑跑跳跳呢? 」 女鄰居嘆了口氣:「沒辦法啊,家里只有我和我媽兩個大人,我只能下班回家帶一會兒孩子,再去夜市擺攤賣炸串。」
我提議要不然我中午回家幫你帶會兒孩子吧。這麼小的孩子天天關在家里將來性格肯定受影響。」 她拒絕了說不麻煩了。 我拿出手機,和她加了好友,把我身份證照片傳給她,女鄰居把她家的鑰匙給了我千恩萬謝。
第二天,我下班就把小家伙帶回家了,可能到了一個陌生環境,小家伙也不肯下身,就一直讓我抱著,我翻出了兒子小時候的給她玩兒,她看什麼都特別新鮮,等我上班的時候把小家伙送給她外婆了。 一來二去我們就熟了,原來這個女鄰居也是個苦命人,是她媽媽拾荒的時候在大橋洞下面撿到的,因為免唇被父母遺棄了,後來好不容易找了一個老公,老公有一天三頓喝酒,喝完酒就打人,最後她用兩根肋骨換來了離婚證。剛離婚,養母腦溢血中風就癱了,因為給養母治病,她還借了好多外債,之所以租102的房子還是因為這個一樓是貼地一樓,而且是拆遷房,租金比較便宜。 我沒忍住:問她養母又不是她親媽,是否考慮過離開。 她苦笑著說:「說實話,倒是想過帶著我媽和女兒一起死了算了,但是我媽雖然是個撿破爛的,但她對我真好,特別是我當了母親之後,更加體會到我媽對我母愛沒有任何摻假,我媽也說過許多次別管她了,她不想當拖累。但是我放不下,如果我不管我媽了,她就活不成了,我現在一天打兩份工,努力還債,我相信我們的生活總會好起來的。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這個苦命的女人,比我小十歲,但是看起來可比我滄桑好多。 去婆婆家吃飯的時候,我在飯桌上提到了這個女鄰居的遭遇,正好的大姑姐是開幼兒園的,她當場問我要了女鄰居的聯系方式,讓女鄰居把孩子放到她幼兒園,這樣孩子也不比跟著受罪,幼兒園里有那麼多有愛心的老師可以幫忙照看,至於費用,她幼兒園不收了費用,只需要女鄰居放心的把孩子交給她。 女鄰居一開始不同意,說不想占便宜 ,這種人情她無法償還,大姑姐說不需要你還,我是媽媽,我心疼你女兒,我也是女人,我更心疼你。 女鄰居嚎啕大哭,因為她晚上下班晚,我一般下班之後去幼兒園,把她孩子接到我家里照看一會兒。我只希望好人能過得輕松一點。破破爛爛的世界,總需要人縫縫補補。
(本文摘錄自:2025年9月18日臉書《一念之間》文章)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全文字數: 1,228)
21/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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