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離了婚的朋友分享了以下他的家事…….
上午和妻子辦完離婚手續,下午我就把我媽從養老院接回了自己家。 我媽,其實是我的養母,收養我的時候她已經快 50 歲了。我養父去世後,她為了我一直沒有再找伴侶。
媽媽身體不太好,有風濕,不能長時間勞作,但她還是會在家里做一些手工活,靠著這點微薄的收入和政府補貼,把我拉扯大,供我讀完了大學。 我工作之後,就把媽媽接到身邊方便照顧。 後來談了女朋友,我跟她說得很清楚,婚禮可以從簡,但是我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要和媽媽一起生活,因為她年紀大了,身體也越來越差,我得在她身邊盡孝。女朋友當時答應了,也表示理解。
可我岳父母卻容不下我媽! 孩子出生後,岳父母從老家過來幫忙,家里變得擁擠,我們在附近給他們租了房子。 岳父整天在我面前念叨,說他們女兒嫁過來,還要伺候一個老太婆,還要花錢租房。 岳父母在背後沒少嘀咕我媽的不是,我妻子也漸漸受他們影響,開始嫌棄我帶著媽媽一起生活,勸我把媽媽送去養老院。岳母甚至威脅我:「 要是不把你媽送走,我們就不管你們了」
妻子天天和我鬧,我媽也怕我難做,說要去養老院。 我實在沒辦法 把媽媽送到了附近一家養老院,想著能常去看她,比在老家近,條件也還不錯。 可岳父母平時除了看看孩子,其他事一概不管,洗衣、做飯、打掃衛生都落在我和妻子身上。一到周末我休息,他們就不見蹤影,孩子也扔給我們。 我有時候想趁著休息去養老院看看媽媽,妻子就滿臉不高興,說這個家還要不要了? 孩子你不管了? 去看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老太婆有什麼用? 她這句話像一記重錘砸醒了我! 我真的是太傻了! 為了對我並不好的岳父母和不理解我的妻子,竟然把我最親的人送走了!
所以我毅然決然地離了婚,孩子還小,跟著媽媽。 我接回媽媽,自己找了個家政幫忙打理家務,我去上班,媽媽平時也力所能及地做些小活計換點錢,補貼家用。
日子雖然過得不輕鬆,但身邊都是我愛的和愛我的人,我覺得特別幸福!後來前妻回過神來,後悔不已,多次找我想復婚,我都拒絕了! 我覺得一個連伴侶的父母都不能包容的人,又怎麼能值得我再次托付呢?
(本文摘錄自:2025年10月17日臉書《一念之間》文章)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全文字數: 908)
12/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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