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呎如何住一家人?第一代公屋…….
1954年,一個有5名或以上成年人的家庭,在石硤尾第一代Mark I徙置大廈,可能只獲編配約120平方呎。 120呎大概只是今天一間細房加少少空間。但當年真正難以想像,還說不細。
這嗰120呎根本冇廚房、冇浴室、冇私人廁所。 要理解第一代公屋如何住,不可以只望入房門。因為這代人的生活,有一大部份截其實在門外。
故事由1953年聖誕夜開始, 石硤尾寮屋區一場大火,令逾5萬人失去家園。政府之後興建徙置大廈安置災民及其他寮屋居民。1954年,首批8幢六層高Mark I H型大廈落成,美荷樓就是其中之一。那批樓的目標非常直接:短時間內安置大量無家可歸的人。
一幢大廈有384個小室,可以住超過2,000人。沒有升降機,兩邊長翼塞滿背靠背的房間,中間再由一條橫翼連接,成個平面望落就似一個英文字母H。 所以第一代徙置大廈最先提供的,是一個可以鎖門、遮風擋雨的房間。 今日住宅應該有幾多功能,當時根本未有條件一次過放進去。
房委會官方歷史資料寫得好直接:有5名或以上成年人的家庭,要擠在大約120平方呎的房間。 另一份房委會資料就以五人家庭計,面積約11平方米,即約118平方呎。 房裏面沒有廚房、浴室,亦沒有冇私人廁所。
即是一扇門後面每個小室,要承擔一家人最私人、最核心的生活;但煮食、沖涼、洗衫、去廁所,全部要行出門口。 「屋企」的界線,因此與今日完全不同。
公共走廊其實是Mark I生活最重要的空間之一。 居民在自己門口煮飯、洗衫、晾衫。兩翼中央的橫翼設公共廁所、浴室、水龍頭和洗衣設施。美荷樓的歷史資料更記錄,每層有兩個水喉位和六個公共沖水廁所。 即是朝早刷牙、拎水,夜晚煮飯、洗衫,鄰居之間幾乎不可能完全互不相干。 房委會保存過一位石硤尾舊居民的回憶:大家會拿着自己隻飯碗出走廊食飯,甚至互相分享餸菜。
這種鄰里關係當然不代表人人都浪漫、人人都相處得好。更實際的原因是:當私人空間細到某個程度,生活自然會向公共空間溢出去。 條走廊,某程度上就是成層人的共同廚房、飯廳和前院。 再望闊少少,連一個家庭的日常功能,都散於成棟大廈。 地下房間好多時間會變成商舖或者工場,有啲位置做診所、托兒所等社區設施;天台就曾經交給志願團體開學校或者兒童會。 所以對一個住Mark I的小朋友來說,返屋企、買東西、落街玩、甚至上天台返學,可能全部都圍住同一棟樓發生。 一個120呎單位本身容納唔到一個家庭所有需要,於是整座徙置大廈、走廊、樓梯、天台同地下,合埋先成為真正的生活空間。 之後幾十年,公屋設計其中一條很清楚的發展線,就是將原本放在公共空間的生活功能,一件一件搬返入單位。
60年代的Mark III至VI陸續出現。由Mark IV開始,單位已有獨立廁所。 到70年代,房委會改建部分舊Mark I,把背靠背兩個小室之間的牆拆走,合成較大的自給單位,加入獨立廁所;向外的公共走廊亦圍起,變成每戶自己的露台和煮食空間。 由「有一間房遮頭」,去到「單位內有自己的廁所、有自己煮食位置」,其實正正是香港公共房屋幾十年演變的一個縮影。 今日再望120平方呎,最值得記住的未必只是「以前住得幾細」, 而是以前所謂一個「家」,有一半功能其實放在門外;隨着生活要求改變,住宅設計先慢慢將那些功能收返入每一戶。
如果你或者屋企上一代住過H型徙置大廈,你最想留下那一個生活細節?是走廊煮飯、輪候公共廁所、拎水洗衫,還是成層鄰居一齊生活那種感覺?
(本文部份內容摘錄自:2026年10月5日「觀世界」文章。)
游紹永博士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財務長及學術顧問
(全文字數: 1,397)
08/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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